烟台开展为期一个月货运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一日查处违法大货车9部!
政商在线烟台讯( 王晨光 李海侠 通讯员: 杨亚萍)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力维护道路货运行业秩序,根据市交通运输局部署,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于4 月 17 日,在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同步开展货运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当日检查货运车辆253部,查处违法大货车9部。
本次行动重点检查大件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危货运输车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流动加油车等。根据前期针对性摸排,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在重点货运通道、物流园区等周边区域设置执法点位6处,出动执法人员50余名,采取设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大货车违法违规行为。
在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依托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对过往大货车逐一排查。14时55分,检测系统突然发出警报,一辆车牌号为鲁FB***0 的大货车存在超载行为。经现场核查,该货车核载31吨,实载41.4吨,超载10.4吨,超载率高达33.5%。执法人员依法监督违法货车停车卸货,并对驾驶员开展说理式执法,通过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促使驾驶员深刻认识到了超载运输对社会、他人以及自身的危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如实记录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收货人等相关信息以及危险货物的品类、数量等详细情况,并确保运单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危险货物运单作为记录运输过程、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凭证,驾驶员、押运员本应随车携带、妥善保管。然而,在港城西大街与德润路路口附近,执法人员在检查一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时发现,驾驶员提供的运单中记录的货物信息与车辆实载货物严重不符。经询问涉事驾驶员、押运员得知,本次运输任务是企业临时安排的“急活儿”,公司未按规定制作运单。执法人员现场向其讲解了危险货物运单的重要性,以及应急处置的必要性。驾驶员、押运员当场承认了违法行为,承诺绝不再犯类似错误。目前,执法人员正在对涉事运输企业进行进一步调查。
“大货车超限超载对公路造成巨大损害,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过大的质量和惯性,使得大货车制动距离大幅增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货运科科长孔祥领说,“本次执法行动,是我们为期一个月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始。下步,我们将通过‘常态化检查 + 专项整治’并行的方式,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大货车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道路运输安全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