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路上枫桥”道交一体化解纷品牌建设现场推进会召开
本网讯(李集保)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涉及群众生命健康、财产权益和切身感受。近日,辽宁“路上枫桥”道交一体化解纷品牌建设现场推进会召开,总结推广大连、营口两地道交一体化工作经验,部署“路上枫桥”道交一体化解纷品牌建设工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边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成富,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密森分别作工作部署。

▲法院系统与会人员在营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观摩学习。
与会人员先后到营口、大连两地现场观摩。在营口,省法院在营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组织法院系统人员座谈交流,详细了解营口道交纠纷处理经验。在大连,全体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大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案件查处大队、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泉水法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现场听取讲解。

▲辽宁“路上枫桥”道交一体化解纷品牌建设现场推进会(大连)现场。
省委政法委强调,要在提高站位中深化认识,在服务大局中把准方向,切实增强推进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推进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是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具体场景的实际行动,是政法机关践行正确政绩观、厚植为民情怀的具体体现。相关单位要紧密协同联动,抓住“联动、规范、群众满意”三个关键,推动机制从物理整合走向化学融合。法院应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公安交管部门要推动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其他单位也须立足职能主动作为。要细化流程指引与操作规程,确保在8月底前各市至少建成1个一体化处理中心,9月底前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阶段性成果。要压实责任、久久为功,把“路上枫桥”品牌真正建起来、叫得响、做得实,打造成经得起检验的政法工作成果,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答卷。
省法院指出,要牢固树立一体化思维,把调解、立案、审理、裁判、履行作为整体来谋划,以裁判标准引导调解、以专业审判支撑解纷、以质效提升促进案结事了。要抓实平台建设和专业审判,推动专业审判团队入驻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因地制宜做实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判。要强化规则引领和协同联动,定期梳理裁判规则、发布典型案例、完善文书模板,推动调解、理赔、裁判标准有效衔接。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保险监管、调解组织等单位的工作对接,推动形成前端引导、全流程调解、诉讼快审、服判息诉的闭环流程,努力把辽宁“路上枫桥”道交一体化解纷品牌打造成为提升质效、服务群众、赋能治理的特色品牌,为全国道交一体化解纷工作提供辽宁样板。
省公安厅要求,要明确公安机关在一体化处理中心建设中的重点任务,抓实场地保障,科学设置一体化处理中心,实现群众解纷“只进一扇门、办结所有事”。健全协同运行机制,主动对接法院做好司法确认、立案、审判等程序衔接。优化人员配置,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完善工作支撑体系,制定本地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强化组织保障,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方案完成中心建设。注重实战实效,切实做到责任认定公正、调解引导到位、程序衔接顺畅。营造良好氛围,注重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为打造辽宁“路上枫桥”品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作出公安贡献。
据悉,大连中院确定甘井子区法院泉水法庭为道路交通专业法庭,集中办理甘井子区所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保险等各部门密切协作,创新“三审合一”机制集中审理道交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营口法院创建“集中管辖+集成解纷”的道交审判新模式,将主城三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一审道交案件集中交由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受理,选派专业化审判团队入驻营口市道交纠纷综合警务中心,同步配套全流程调解、诉前鉴定、要素式审理、判后释明息诉四项机制,实现了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解决”,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提升。
会上,大连、营口两地法院和公安作经验介绍。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政委李志军,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省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各市人民法院、公安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