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着力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廉政风险防控

本网讯(李集保)近日,辽宁高院出台《全省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指引》,排查梳理了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司法办案各个环节的49项廉政风险点,并配套制定94项防控措施,以清单化、系统化的举措扎紧司法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据悉,《指引》结合审判管理、专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各业务部门自查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形成。此次排查紧盯司法履职中的高频风险点,通过深入分析违纪违法人员相关典型问题,对此前监管边界相对模糊的风险点精准“画像”,共梳理出立案环节风险点11项、审判环节22项、执行环节16项,既有“违反随机分案规定将案件分给特定法官承办”“与当事人、代理人串通制造虚假诉讼”“滥用自由裁量权”这样的“老问题”,也有“利用人民法院‘一张网’办案系统查询权限违规获取信息”等新情况,实现了对司法权力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无死角、全覆盖。
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指引》逐项开出“药方”,靶向施治。在立案环节,围绕立案权行使、案件信息查询、分案权行使、财产保全、诉讼费缴纳等重点领域,明确违规立案、泄露案件信息、随意调整案件承办人等风险的防控路径;在审判环节,针对证据审查调查、审限管理、自由裁量权运用、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委会运行、管辖办理、审级监督、特殊类型案件办理等场景,细化规范权力行使的操作标准;在执行环节,聚焦执行案款管理、执行权行使、评估拍卖管控、强制执行措施运用、执行审查监督等廉政高风险领域,搭建全流程监管闭环。技术赋能是风险防控一大亮点,全省法院将充分依托数字法院建设成果,利用人民法院“一张网”流程监管体系,通过自动预警、动态留痕、数据统计等功能促进提升监管精准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辽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指引》不是“一发了之”,而是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闭环。一方面,明确了责任部门,每项措施都对应到具体庭室,确保“有人管、有人抓”。另一方面,建立了监督追责机制。对于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畅通12368等投诉渠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核实线索,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落实《指引》为抓手,持续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