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松桃大队:莫把安全当儿戏,超限超载“驶”不得
本网讯(石勇平、郭生林)2025年4月15日晚,铜仁交警高速松桃大队在S15松从高速松桃北收费开展交通违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起货车超限超载典型违法行为。
21时11分,松桃北收费站执勤民警在对出站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渝D72***的轻型自卸式货车缓慢驶出收费站,车辆装载的木材明显超出车厢装载规定限度,系典型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将车辆引导至检查区域进行检查,经查,驾驶员陈某,重庆秀山人,运输的货物由重庆秀山县装载,运往贵州松桃县。陈某为了节省运输成本,心想晚上都下班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装载上路。检查中,民警还发现车辆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车辆允许总质量为11490kg,收费站过磅质量已达18.4吨,超载6910kg,超载比例高达60.14%。
货车超限超载,犹如“移动炸弹”,不仅影响自身行车安全,还对其他的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威胁,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结合涉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典型事故案例对陈某开展安全教育,以鲜活的案列、惨厉的事故后果警示陈某安全规范运输的重要性,告诫陈某今后一定要把安全放首位,规范载货、守法出行。陈某听了民警的讲解劝导,也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向民警做出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陈某超限及超载的违法行为共处以驾驶证记7分,罚款600元的处罚。并责令陈某联系适合车型转运货物,消除风险隐患。
铜仁交警提醒:货运安全关乎公共安全,切不可为短期利益突破法律红线。守法规范运输,才能真正守护好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各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装货前仔细核对车辆核载标准,规范装载货物,长途运输途中定期检查货物状态,切不可为一时之利铤而走险。